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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争创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时间:2015-05-10 11:08:54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   字号:TT

 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启动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为一举解决保泉、洪涝、污染及资源利用四大问题,建设生态宜居美丽泉城,济南也加入到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中来。

  记者今天从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获悉,根据海绵城市总体建设规划,我市选定大明湖兴隆片区(北到经十路,西到英雄山,南到南部山区分水岭,东到佛慧山一带)作为首个试点区,留住75%的雨水资源并加以利用。

  大明湖兴隆片区总面积39平方公里,涵盖老城区大部分区域。这里位于地下水补给区,河流水系多且属于城市水源地,还有较突出的积水内涝问题,颇具建设示范效益。根据规划,总体整治将于2016年完工,分为五大系统建设,总计43项内容。其中,城市水系统建设包括渗漏区恢复工程等19项,园林绿地系统建设包括舜耕路街头绿地、游园、二环南路道路绿地等改造提升等4项,道路交通系统建设包括顺河高架南延建设工程(一期)等9项,建筑小区系统建设包括邮电新村、南郊宾馆老旧片区等7处主要建筑小区改造项目,能力建设与监测系统建设包括防汛应急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系统等4项。根据不同区域特点,试点区还将分为内涝高风险示范区、老旧城区提标改造示范区、水源涵养示范区、马路行洪示范区、新开发综合示范区和蓄渗补给地下水示范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开展项目建设。据了解,下一步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还将向玉符河济西湿地片区继续推广,总面积62平方公里。

  海绵城市建设四大目标促渗保泉年地下水补给量由现状326万立方米达到647万立方米,城市绿地率由34.8%突破37%。洪涝控制排水设施防洪标准由现状0.5至2年一遇达到3至1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由现状5至10年一遇增至50年一遇,河道防洪标准由现状20至100年一遇增至50至100年一遇。资源回用雨水资源利用率由现状不足5%变为不低于25%,再生水回用率由现状不足20%变为不低于30%。污染控制雨水径流外排污染物负荷消减率由现状不超过10%变为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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