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8日电 1988年出生的北京姑娘赵某是个“美女画家”,她与孙某网恋并在今年2月结婚。近日,她向北京密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坚决离婚。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
赵某诉称:其与孙某于2013年在网上聊天相识,二人在虚拟空间里都互相有好感,自己身上的艺术气息深深吸引着孙某,孙某身上的踏实稳重也让自己非常有安全感。二人很快从网恋演变成了现实中的情侣,2014年2月14日情人节,二人登记结婚。婚后,自己还是坚持于自己的美术专业,孙某依旧在保险公司担任职员,二人新婚燕尔,如胶似漆。然而,婚后三四个月后,孙某身上的恶习便慢慢显现出来,孙某平时对她的关心太少,大男子主义、没有礼数、脾气暴躁、酗酒成性等都让她忍无可忍。两个人因为生活琐事多次发生争吵。
孙某不同意离婚。他说,两个人虽然是通过网络相识,但是是通过现实中的感情积累才走入了婚姻,婚姻也是经过双方父母认可的。“我身上确实存在一些缺点,但是不能上升到恶习这个程度。赵某一直因为这些小事与我发生争吵,我也很无奈。”孙某说,赵某是北京姑娘,从小在她父母的溺爱中长大,性格非常任性,自己已经尽量的对她进行忍让了。
庭审过程中,法官向二人分别问到对于对方是否还存在夫妻感情,原告称感情是有的,但是被告的众多恶习已经让她忍无可忍,所以选择诉讼程序结束这段婚姻。被告称自己对赵某还是非常有感情的,从婚礼筹备到两个人真正过上日子,自己一直都是抱着非常大的憧憬的,自己对这份婚姻抱着非常诚恳的态度,希望原告再给两个人的婚姻一次机会。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法官都组织了调解工作,但是原告态度比较坚决,不同意调解。
近日,北京密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密云法院认为:婚姻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被告经自由恋爱结婚,婚姻基础较好,虽双方婚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但被告表示其对原告仍有感情。现双方虽产生矛盾,但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原、被告应珍惜已建立起的家庭,相互包容,改正自己的不足,共同维持和睦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