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颈部戴着护具的马女士出席庭审,她认为医院拍X光片时照射过度而起诉索赔。 法院供图
新京报讯 患者马女士入院就医拍X光片时,医院未对其使用防护用品进行照射屏蔽,马女士认为自己遭到过度照射,故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9990元。
一审被驳回后,马女士提起上诉。昨天上午,此案在二中院开庭审理。
患者
拍片时遭过度照射
马女士介绍,2014年3月,其遭遇车祸造成环枢椎脱位,于3月7日来京治病。在拍X片时,医院工作人员只拍了正位片,没有侧位片。此外,工作人员任意放大受照的剂量和部位,且没有让她穿防护服。片子照完后,因为医生脱岗10个小时,给自己造成损失。
马女士回忆,检查报告显示其环枢椎脱位,只需照射颈椎的1椎和2椎,拍X片时,却被从头部、五官,到心肝肺照了个遍。且报告出来后,需要照射的1椎和2椎看不清。
此外,拍照过程中,医院未对其使用防护用品进行照射屏蔽。拍完后,写X片报告的医生脱岗长达10个小时,对其造成经济损失。马女士将北京博爱医院告上法院,请求判令医院赔偿因违法行医导致的经济损失9990元。
医院
没有扩大照射部位
对于马女士的说法,北京博爱医院辩称,马女士入X片的照射部位符合要求,没有扩大照射部位,也没有辐射超标。医生没有脱岗,医院提出要检查环枢椎,必须要进一步照射张口位的片子。
昨日,当被审判长问及环枢椎脱位的病人应照什么位置是否有规定时,北京博爱医院表示,拍照的医生不是脊柱外科的专业医生,可能没有专业到那个程度。 北京博爱医院称,通常情况下,如果拍全范围颈椎正侧位片,大部分情况下颈椎的情况能够看清楚。在正侧位片看不清楚的情况下,可能会加照X光片。相应规范将于庭后提交。 本案未当庭宣判。
■ 探访
CT室外防护提醒多成摆设
患者到医院拍X光片时,要不要进行必要的防护?对此,新京报记者走访多家医院,发现医院虽有相关防护知识宣传和提醒,但医护人员一般不会主动提醒,是否防护都由病人要求。
在世纪坛医院,门诊楼一楼的CT室门口墙上贴有“放射防护宣传”,第一项即表明“放射线对人体有一定损害”,要求病人在不影响检查的前提下,应注意射线防护。记者以做CT为由,询问是否需要穿防护服。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做防护得看是什么部位,只能在检查过程中遮盖一下。
在该院急诊拍片室,除了“放射防护宣传”外,该诊室门上还张贴提醒,提示孕妇检查提前告知。
该诊室一名医护人员称,穿防护服会影响射线拍摄,如果只拍脚的话可以穿,“通常不用穿,需要的话可对其他部位简单遮挡。”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医院不会对孕妇进行射线检查。
“没有人提醒你要穿,都是自己要求。”另一家医院放射科的医护人员介绍,医院对病人是否穿防护服没有强制要求,不提醒是因排队的人太多,穿防护服的话太慢。“不过建议年轻女孩最好穿下,尤其是想要孩子时。”该医生表示,一般妇产科的病人过来,单子上写有不孕症的,可能需要穿一下。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禹潼 李相蓉 侯润芳(责任编辑:吴宝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