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2月5日电(记者陈寂)广东省环保厅5日向社会公布了11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该厅今年将每季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有私设暗管排污、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等行为企业均入“黑名单”,“一票否决”。
当天曝光的环境违法企业包括阳江阳东金恒实业公司、肇庆多罗山蓝宝石稀有金属有限公司、江门市昊晟道路改性沥青化工有限公司、深圳益益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涉及私设暗管排放污水、超标排放废水废气、环保监控数据造假、暴力阻碍环保执法等违法行为。
广东省环保厅表示,该厅今年将每季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批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并对这些“环保不良企业”进行惩戒。
据介绍,广东省环保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的通知》规定,私设暗管排污、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等14种行为,将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入“黑名单”。“黑名单”实行动态更新,相关企业主动改善环境行为、实施有效整改的,可以向省环保厅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但对存在恶意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信用修复。
对“黑名单”企业的惩戒性措施,依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执行,包括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在其环境信用等级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贷款,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直至退出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