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讲故事、说规范、聊感受……为及时报道各地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创新举措,形象展示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成效,本报自今日起推出“我眼中的规范司法”征文专栏,敬请关注。
就在前不久,我家来了两个客人。
“我是太康县检察院监察科长柴宏伟,这是我们院的小张。”
检察院的?我的事情已经解决了,检察官来有什么事呢?我心想。
见我诧异,柴科长说:“我们这次来主要是对你进行回访,想听听你对检察工作还有啥意见和建议。”
我曾经和检察院打过交道。8年前,我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太康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因相关事实无法认定被撤案。后来,县检察院对我被无罪羁押80天赔偿2660元,退还追缴的1万元。我虽然被无罪释放了,可亲朋好友还有社会上的人对我仍有偏见,这成了我的一块“心病”。
2014年4月下旬的一天,我通过点名接访,受到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世龙的接待。李世龙检察长听完我的倾诉后,当即表示一定给我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说法,这让我很感动。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检察院就派人到我单位召开有代表委员、单位同事等100多人参加的大会,为我恢复名誉。会上,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于丽说:“老周,这么多年你受委屈了。我代表检察院向你和家人表示深深的歉意,希望你在以后的生活中永远快快乐乐!”我顿时泣不成声,泪流满面。我对检察院敢于自我亮丑的做法永远也忘不了。
“现在,老周你对检察院还有啥意见和建议?”柴科长的问话将我从过去拉到了现实。
“没了,没了!说真的,前不久我还到你们检察院,在检务公开大厅看到你们把案件公开在网上‘晒’,我很佩服!”
“我们检察机关正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除了检务公开、案件信息公开外,案件回访也是我们的一个举措。5月初,我院还专门召开了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动员会。通过回访,查找问题症结与不足,才能及时有效解决群
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民生问题。只有把民生和民心工作做实、做细,才真正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才能真正让瑕疵案件无处遁形。”
听柴科长介绍,县检察院一个月以来通过对80余起案件回访,先后查出不规范司法行为共性问题3处,个别问题5处,都及时妥善地进行了纠正和解决。
县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真抓实做,不走过场,严格要求,敢于自我揭短亮丑,我为他们点个赞!
(河南省太康县某机关干部周兴/口述 本报记者吕峰 通讯员张然/整理)
作者:周兴 吕峰 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