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李 迩
昨日媒体报道,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国开展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各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及时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并曝光不诚信网站。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爆发,网络购物正在逐渐成为人们购物消费的重要渠道之一,正在悄然改变着商品零售业态。据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12.3万亿元,增长21.3%,其中网络购物增长48.7%,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渗透率年度首次突破10%,而本地生活服务O2O增长更高达42.8%,推动电子商务市场整体的快速增长。
艾瑞咨询的报告还称,随着移动购物市场的飞速发展、典型电商企业向三四线城市甚至农村市场的扩张及国际化战略布局,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发展,网络购物在电子商务中的占比将会继续提升,移动购物市场未来几年将保持48%的复合增长率。而商务部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中则表示,到2015年,要使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8万亿元,使得网络零售交易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以上。
规范网络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是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启动“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显然十分必要,事实上,从去年以来工商总局出台一系列规范网络市场的措施,甚至与中国最大的网购平台淘宝发生了论战。网购不是老虎屁股摸不得,但互联网也有其特点,在为工商总局主动作为点赞的同时,我们更关注如何将对网络市场的监管常态化、机制化,如何做到专项行动过后,售假等行为不死灰复燃。
打击网络售假问题一直被诟病,原因大致有二:一是目前工商部门对市场的监管采用的是属地管理原则,而网络又是跨地域的,导致消费者投诉无门,监管部门查处不力,往往只有办大案要案的时候,才会通过上一级部门跨区域协调执法。这就使得,多数网络消费纠纷难以得到有效解决,本次专项行动也提到了跨区域协调办案,但力度有多大,还要拭目以待,能不能形成机制更让人担忧。事实上,要打破网络市场监管症结,关键在于如何转变监管思维,改变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手段,大数据云计算是一个好办法,但是不是可以更进一步,建立一支专门的网络市场执法力量、实现跨区域监管呢?监管互联网一定要用互联网思维,如果时至今日还用监管菜市场的方式来管网络市场,一定是管不好的。
网络售假之所以猖獗,另外一个原因是由于网购长期缺乏有效监管,久而久之,许多人都产生了一种错觉,认为在淘宝等网络平台上卖高仿商品合情合理,也是合法合规的,甚至把贩假售假当成淘宝的一种盈利模式,不仅抵制淘宝内部的打假行为,甚至对监管打假也表示不满,最典型的就是几年前发生的“淘宝伤城”事件。
对于这个问题,监管部门首先应该有旗帜鲜明的态度,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管是谁都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这就是需要监管对网络违规行为痛下杀手,不管是谁,只要违法就要罚到其痛,更不能有地方保护主义。当然,监管部门也应该给那些想“漂白”的网络商家一条出路,简化登记办证等程序,把经营者纳入到管理体系中来。
拥有全球最大网民市场的中国电子商务产业,与传统产业相比没有历史包袱,几乎与欧美同时起步,最有可能超越欧美,成为最有发展前景的互联网应用产业。但电子商务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它的脆弱性,如果一旦它赖以存在的社会信任出现问题,电子商务也就失去生存的土壤,其他任何扶持政策都将成为空中楼阁,如何让其健康发展考验着监管部门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