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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肯德基诉微信账号具有法治价值

时间:2015-06-05 14:13:59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字号:TT

 ◎王传涛

  因不堪长期网络谣言困扰,肯德基日前一纸诉状将10个涉嫌造谣的微信账号告上法庭,除了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外,还向三被告企业要求总共达35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关于肯德基使用6个翅膀8条腿怪鸡的谣言流传已久,今年上半年,有微信公众号以“耸动”的标题和带有明显PS痕迹的图片,使该信息又在朋友圈被大量转发传播。

  其实,早在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就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厘清了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其中,“诽谤信息被浏览5000次、转发超500次可判刑”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广泛关注。也就是说,假如肯德基使用6个翅膀8条腿怪鸡之类的诽谤谣言,如果不能得到证实,同时面临相关企业的起诉,则发布者必须道歉并赔偿;如果转发500次以上,则需要付出刑事代价。这是当下网络社会之中,一个起码的底线。

  网络社会并不是没有边界的丛林社会。当规则一步一步明确下来,所有的人都必须遵守之。那些触碰了红线的人及相关企业,就必须付出代价。虽然我本人并不喜欢吃肯德基,而且,我也基本认同肯德基之类的西餐是“垃圾食品”的说法,但是,肯德基作为一家食品企业,有权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市场声誉。同时,我也支持如娃哈哈之类的民族企业进行维权,即便我不会允许自己的孩子喝爽歪歪之类的饮料。需要说明的是,企业维权,在法制社会里,应该成为一种常态。这是法制社会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无论是微信这个“小饭桌”,还是微博这个“大广场”,广大网友需要努力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有起码的明辨是非的思维和意识,且不可以讹传讹、以谣传谣;二是转发有营养的东西、符合事实的东西,不要绑架他人的道德观念。

  (摘自《北京青年报》6月3日,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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