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监督频道 > 监督头条>正文

灵璧强力提升执法监督实效

时间:2015-06-05 11:16:47  来源:安徽法制报  作者:   字号:TT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灵璧县委政法委多措并举,实行“四个一”制度,积极推动党委领导下的党内执法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及舆论监督等资源有机结合,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作为执法监督员,形成监督合力,着力提升执法监督工作实效。

每周化解一件信访积案。各类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想方设法积极解决,因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效果并不理想。灵璧县委政法委为有效解决这一顽疾,对近年来的信访积案进行了一次“地毯”式排查摸底,逐案建立台账,并结合该县实际制定了“每周一案”制度,即每周确定一件重点案件,召开相关部门调度会、协调会,对影响案件解决的重点环节、因素进行梳理分析,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限时解决。

每月召开一次涉法涉诉信访联席会议。灵璧县委印发了《灵璧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明确了联席会议相关制度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对一些疑难信访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结症,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分析通报,并形成会议纪要,有力推动了全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开展。

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案件检查评查。为体现执法活动的公平正义,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理顺公检法各部门相互之间的执法关系,确保执法人员不办关系案、人情案。灵璧县委政法委每季度对公检法等单位案件进行一次抽查,并召开专题案件点评会议,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律师、退休法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对酒驾执法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要执法活动进行点评,对案件存在的瑕疵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每半年报备一次重大案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创新执法监督工作方式,灵璧县委政法委研究制定了《灵璧县政法机关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实行案件报告备案制度的各政法机关应报的案件类型进行了明确规定,并重点突出了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案件,如法院上报案件包括发回重审、检察机关抗诉、被执行人为下岗职工或贫困人员等;检察院上报案件包括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超期羁押等。另外,在全县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信访等反映的案件也都进行报备。

·郭瑞本报记者江新年·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