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居民户口迁移期:1958-1978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全国人大)其中规定,户籍制度的功能从以治安管理、人口统计为主逐步转变为以社会控制为主,限制人口自由迁移功能被纳入户籍管理中。
公安部统一制发的《常住户口登记表》的左上方显目位置上印有“户别”栏,专门用于区别“农业”与“非农业”。
这种以“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来划分管理的二元户籍制度在人民公社制度下得到长期运用,由此堵住了农村人口迁往城镇的大门。
●户籍松动与过渡期:1979-1994
198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
1985年9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1985年,为规范流动人口的管理,公安部又颁发了《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
1992年8月,公安部颁布《关于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制度的通知》,“蓝印户口”出现,引发买卖户口热潮。
●户籍改革起步期:1995-2001
1994年以后,国家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划分法。以居住地和职业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建立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户口三种管理形式为基础的登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逐步实现户籍的证件化管理。
1997年6月公安部颁布《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2001年3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
●城乡一体化户籍构建期:2002-2012
2007年3月4日, 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等13个部门进行了户籍管理工作综合调研, 形成了《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送审稿)。 200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10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时提出: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
2010年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
2011年6月8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提出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逐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将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现行户口性质相剥离。
2012年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发布。《通知》提出要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放开地级市户籍,清理造成暂住人口学习、工作、生活不便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201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共十八大召开,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建立新型户籍制度:2013以来
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实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制度”、“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全民医保体系”、“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2013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将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
2013年6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提出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难点1:户籍福利阻碍改革
长期以来,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原本以人口登记为基本功能的户籍制度,逐渐附着教育、社保、医疗等诸多社会福利和公共政策。这成为户籍制度改革的最大障碍。一方面,中小城市户口含金量不高,农业转移人口不愿意放弃原有农村户口。另一方面,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面对大量涌入的外来人口,已经不堪重负,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教育医疗资源紧张等“病症”日益显现。
难点2:城市越大落户门槛越高
户籍改革的难点在于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改革开放以来,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不断向大城市及特大城市汇集,导致城市越大,公共服务的水平越好,落户政策门槛也随之提高。因此,目前特大城市陷入户籍制度改革困局:一方面必须严格控制人口,不能放松落户门槛;一方面城内的大量非户籍居住人口,倒逼户籍制度改革,要求享受同等市民待遇。
难点3:各类群体的诉求不同
这就需要统筹兼顾。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类群体高度期待且诉求多元,需要充分尊重并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类分步有序推进,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来源:《北京青年报》)
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指出,根据中国现有国情,中国户口的一元化推进应采取双轨制,即大城市走积分制的道路,其他的地方包括小城镇在内,走分区推进的道路。具体做法是,大城市可以参考上海已有的做法,根据常住人口的学历、经历、做过的贡献、有没有发明创造及其他一些奖励,分项折成分数,足够一定的标准即改成城市户口。小城镇的户籍一元化,重点考虑目前已经建立新农村,未来要把它变为新社区。只有居民楼远远不够,还要进行四方面的改进:第一园林化,第二走绿色经济道路,第三公共服务到位,第四社会保障城乡趋于同样的标准。(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认为,户籍制度本身很好改,关键是户籍背后依附的那些制度、服务、权利不一样,加大了改革的难度。一方面,中小城市户口含金量不高,农业转移人口不愿意放弃原有农村户口。一些乡镇干部细算了农村户口的优势: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上建单家独院的住房;即使自己不种地,国家粮食补贴、土地流转租金等每亩每年有五六百元收入;若遇征地,一些城郊农民可能成为“百万富翁”。另一方面,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面对大量涌入的外来人口,已经不堪重负,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教育医疗资源紧张等“病症”日益显现。严格控制这类城市落户条件,是无奈而现实的选择。(来源:新华社)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指出,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对于农业转移人口来说,既要解决好其中暂不具备落户条件或者不愿落户城镇人口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问题,也要为他们公平有序落户提供阶梯式政策通道。(来源:《新京报》)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杰华说,改革开放以来,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不断向大城市及特大城市汇集,导致城市越大,公共服务的水平越好,落户政策门槛也随之提高。因此,户籍改革的难点在于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来源:《新京报》)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彭森认为,户籍改革从近期看,是要推动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从较长时期看,则要以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社会保障以及保障住房、就业服务等为重点,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统一和服务水平的基本均衡。(来源:《中国财经报》)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区域研究所所长夏锋认为,户籍制度后面不仅是城乡二元的公共服务制度,还有更复杂的土地制度、社会管理体制、财税体制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它是涉及面最广、涉及体制改革层次最深、涉及利益人群最多的制度,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要等这些制度都解决了,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未来中国人口城镇化进程不能再长期建立在城乡居民“同命不同价”的歧视性政策基础上,改革户籍制度势在必行,首先要实现身份的平等,这是谈论其他问题的前提条件。(来源:《上海证券报》)
徐立凡:户籍制度改革要提升人的权利满足感
对于户改,最好的权衡和兼顾,就是以人的权利为主线。无论如何户改,无论有多少历史和现实的限定,提升人的权利满足感而不是削弱人的权利满足感,是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的唯一途径。个体与城市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对应关系,首先不是通过出生在哪里决定的,而是对城市的贡献率决定的。农民工群体通过形式多样的劳动为中国城镇化建设做出了最突出的贡献,这应是他们及其家属得以市民化的授权来源;人户分离的其他群体以纳税的方式为所在的城市做出了贡献,这同样也应是他们彻底融入当地的授权来源。即使从现实的角度考量,不同类别的城市因为空间和环境承载力的约束,而不得不实行有差别的户籍政策,这个大的主旨不能改变。(来源:《京华时报》)
烨泉:讨论户籍改革要区分城乡与地区差距
不可否认,当前公众对地区差距的痛感,有时往往会大于城乡差距。比如人们感受最深的教育权利的不平等、就业权利的不平等等等。人们把这些都归咎于户籍,其实户籍只是表象,根子是地区差距。所以舆论在谈论户籍制度改革的时候,如果不加区分,直接把户籍制度改革扯到权利平等上可能会使公众误读改革。事实上,无论是消除城乡差距,还是消除地区差距,户籍制度改革只能是果,而不可能是因。因永远都是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应该正确地看待改革,改革要顺势而为,而不是逆势而上,否则我们对改革的认识就会出现偏差。(来源:《法制日报》)
练洪洋:户籍改革要从中小城市身上挖潜
一方面,以打破二元结构、人口自由流动、城乡自由迁徙为目标的户籍改革是公众意愿,而且还能带来一定城镇化红利;另一方面,又要避免人口过于集中在少数几个大城市,超出大城市承载能力,加剧雾霾、噪音、拥堵、高房价等“城市病”,让大城市变得不宜居。要在两者间取得平衡,就要反思过往城市“摊大饼”的发展模式,将更多注意力放在中小城市身上。适当引入利益引导机制,在特大城市与大城市、中小城市之间进行资源的再分配,将未来更多的资源向中小城市倾斜,使之产生“洼地效应”,将更多“新市民”吸进来。中小城市在新型城镇化有更大担当,既降低新型城镇化发展所需的成本,又能实现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良性互动。(来源:广州日报)
付小为:户籍制度应是证明人而非束缚人的
新型户籍制度把户籍管理与对应福利剥离开来,其实是回归户籍应有的单一功能,使个人作为权利主体,能够在国土之上自由流动,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在哪里、过什么样的生活。在户籍流动限制以及附着其上的福利内涵消解的同时,舒展的状态让人的价值能够充分实现。站在这个角度,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目的,不仅仅是经济发展问题,最终指向的,其实是人的公平发展。(来源:长江日报)
傅达林:户籍改革:从全国谋布局 从现实找出路
未来的若干年内,户籍制度改革能否见到成效,取决于国家部委出台改革意见的科学性,取决于具体改革路径的可行性,也取决于改革中利益博弈的充分性,更取决于改革者的魄力和勇气。“因为革新者使所有在旧制度之下顺利的人们都成为敌人了,而使那些在新制度之下可能顺利的人们却成为半心半意的拥护者”(马基雅维利语)。就此而言,户籍改革的成功与否,在于改革者的决心有多大,在于其所能获得的民意支持有多大。(来源:(北京青年报》)
石念军:户籍改革就得拿“利益”开刀
户籍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口的有序自由流动。剥离附着于户口之上的各种利益,有助于提高户籍的开放性。但要实现流动的秩序性,根本还在于各地“利益”的均等化。正如农民之所以羡慕市民,是因为“市民”意味着更好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强调户籍改革要剥离利益,也断然不是要取消既有的公共福利,重回苦日子,而是强调户籍的开放性。归根结底,只有在“利益”均等的前提下,更加开放的户籍制度才不会加剧人口的单向流动。(来源:齐鲁晚报)
网友声音
@姜艾予:户籍城乡一体化是中国户籍改革的大方向,真正体现城乡人人平等。强力支持!新一界中国政府好样的,相信中华民族的强国梦,在以习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一定可以成为现实。
@不败战旗:支持户籍改革,好事一件啊!希望能真真切切的将人民一而视之!
@nmgsycgt:支持城乡一体化!坚决支持户籍制度改革,让城乡居民更平等!真正为百姓谋福利。
@带领你们走正道:看了新闻中讲的户改措施,感觉这些新措施确确实实是在为我们老百姓着想,赞一个。
@孙如松:任何改革都难逃利益关系的纠缠,因为往往牵一发就会动全身。就拿户籍改革说吧,附着在户口上的各种社会福利多年来都剥离不去,而且围绕户口有太多的利益关系扯不清。教育、医疗、养老等等这些公共资源,几乎都附着在一纸户口上。所以,在城里买个好学范区的房,让孩子有个“良好”教育,成了社会心态。
@挖煤工人:支持户籍改革,完善的是社会公平机制,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所在。
@二哥:户籍改革的最好办法就是取消户籍制度,有身份证没有户籍制度才是真正的城乡一体化。
@心晴在唱歌:户籍改革的本质,实际上是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而不是让户口本越来越值钱。
@董登新: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应该是:剥离户口本上附着的一切社会福利,单一保留其社会治安的管理功能,并将全部社会福利与社保关系进行捆绑、挂钩。这样做的结果,必将极大地提升社保的地位及知名度,让社保福利的覆盖面及参保率真正达到最大化。
@新星火: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仅仅给予农民一个小城镇的户口是不够的。 城镇化必须和户籍改革、城市体制改革结合起来。
@会呼吸的痛:人是城镇化的核心,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户籍改革是最为关键而又重要的一环。不只是身份的转变,也不是把人拉进城就万事大吉,而要求各种保障、改革等一揽子计划能够同步推进。
(光明网记者宋雅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