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今后,凡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将构成犯罪。国家终于对买方加大惩罚力度了,此举利于打击买方市场从源头上防范拐卖儿童的犯罪。然而将正规的收养制度人性化,帮助打拐解救来的孩子找到“家”,是不容忽视的衔接工作。
现在也有很多人有一些不解,为何明知收买儿童是触犯法律的,还有那么多人不通过正规的渠道收养孩子?除去收买目的非合法收养的(如虐待、性侵),主要有三点原因:一、现行刑法对“买童方”态度宽容,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二、合法收养的条件严格,收买人不符合合法收养的条件;三、合法收养的程序复杂,收买人不知道合法收养的程序,且即便走程序也会消耗大量时间精力。
在我国公安长期打拐的执法中,对于卖童者采用毫不留情的重罚重判,而对买方却是轻罚甚至不罚,这源于现行刑法中一个的漏洞。“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最后一句的“可以”,文字意义上是可以不追究,并不是绝对不追究,然而这在执行上就有一定的模糊性,造成公安机关难以把控对买方执法的力度。修正案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意味着,只要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或儿童就构成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对买主无疑起到震慑作用,此项修正案无疑是鼓舞人心的。
拐卖儿童很大的一个市场是在农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并不知道正确的收养渠道。再者,可作送养人的只有三类——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对于想养孩子的家庭最直接的是福利院,然而福利院的孩子常有身体或智力上的缺陷,人之私心最平常不过,很多家庭会觉得小孩质量不好养不起来。即便有些家庭找到了想领养的小孩,且小孩也愿意走,严格的条件和复杂的流程也会磕绊住一大批家庭。电影《亲爱的》中的原型江苏农妇高永侠,就不满足“无子女”的条件,又由于丈夫已去世无法证明女儿小粤粤是“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又由于自己之前“非法收养”的特殊身份,即便母女情深,高永侠无法从福利院里通过正规渠道领养走粤粤。
不是所有的父母都能找回被拐卖的孩子,也不是所有被打拐解救出的孩子能找到自己的父母。每次警方打拐成功后,并不能及时地联系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只能将孩子们送往福利院。很多以收养为目的的家庭收买孩子后都把他们当亲生的养,孩子与收买家庭养成了深厚的感情。将孩子从收买家庭里生生拽出,又迟迟找不到他们的亲生父母,解救无形中成了“抛弃”。按照规定,打拐解救来的孩子不同于孤儿,不能被收养需等其亲生父母来认领,法律却给了儿童一条望不到解锁期限的脚链将其困在了福利院,对孩子幼小的身心无疑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法律的态度不能迟疑模糊,但在收养上,法律也需要有人性化的调整。福利院永远不能代替家,不能以“家”的名义困住孩子寻找一个新的家庭,毕竟一切都为了孩子。 南京大学 杨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