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表示,有人提出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甚至依法治村,认为这些“治”的背后,是用法律去治老百姓,事实上,法治更重要的是用法律管住官员,严格依法行政。(《新京报》10月20日)
法治的社会,并不是说政府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与约束老百姓,指的是整个社会所有的人都学法,守法,用法。如果将依法治理解读成用法律去治理老百姓,不免有失偏颇。
群众应该学法,守法,用法。在法治的社会中,法律就是保护自己合理权益最好的武器。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要想保证无论什么条件的人都能得到公正公平的待遇,只能通过运用法律去实现保障。
官员干部更应该学法,守法,用法。首先,在整个社会法制体系中,官员干部充当的角色往往更加重要。群众的法律权力的体现,很多时候依赖于官员干部的执法的情况,如果连执法者都不懂法也不守法,那么群众的法律保障自然就无从谈起了。其次,官员干部们应该是群众的模范与榜样,如果官员们自己就不守法,那么还整天喊着群众遵纪守法那岂不是可笑至极?对于整个法制体系来说,官员们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法律的参与者,如果将自己置于法律之外,那所谓的公正严明地执法根本就无从谈起。细数近年来一些被查处的贪腐渎职的官员,大多都是将“法”只用于群众而不用于自己,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正是这样的想法,让他们一步步走向深渊。
笔者认为,官员们要是能合理运用法律,在工作上,能使很复杂的工作内容在法律面前变得清晰,提升工作效率,还能提升自身素养避开很多陷阱与危险。在生活中,能更好地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不会使自己或者家人由于自己的工作而受到影响。只有官员守法,群众的法律权益才能得到保障,整个社会的法制化才不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