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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篇 在“寻根”中盘活民族节日

时间:2015-06-03 17:02:59  来源:贵州民族报  作者:   字号:TT

 





    【述】  民族节日带来的辐射效应
     
    2012年11月25日,天刚破晓,黔东南州雷山县城里传来了阵阵鞭炮声,这个平日里安静祥和的县城正迎来属于他们的苗家传统民族节日——苗年。这一天,主城区的中心大道上,2000余名苗族儿女们穿戴一新聚集于此,他们踩着铜鼓鼓点和芦笙的曲调,在欢愉中翩翩起舞。这一天,恰逢雷山苗家13年一度的鼓藏节,两节相凑,形成了本年度雷山苗族节日里空前盛大的规模。

    这也是杨武斌过的第38个苗年,过去几十年里,他和父母、亲戚、朋友一起度过,扫尘、备饭、宰羊、打粑……这样的方式一直延续到12年前。据介绍,1998年,雷山县西江苗寨鼓藏节被政府列为旅游项目,2000年,雷山县政府正式介入苗年和鼓藏节,采取引导方式,协助民间力量主办节日。于是杨武斌的第26个苗年起,他不再局限于家庭这个小圈子中,作为节日活动的演员之一,他需要提前一到两个月去县城的木鼓广场排练、走场。虽然很辛苦,但演出后所得的收入往往是不菲的,从此以后,这成为杨家的主要经济来源。他告诉记者,这比他平日在家务农挣得多,也有意思的多。杨武斌还告诉记者,雷山县历届苗年表演人数均超过2000人,表演队大多是政府组织的农闲时的务农人员。

    和他一样,33岁的周启发也能在节日里大赚一笔,他在雷山县城中心地段木鼓广场边开了个卖小吃的商铺,每到节日期间,他的奶茶和小吃总要比淡季卖得贵些,因为是中心地带,可以早早卖光超出他计算的货品,他说:“从11月初,我就没停下手来。”进货、拉货、卖货、再进货,周启发乐此不疲。

    2012年上半年,黔东南州台江县依托舞龙嘘花节、苗族姊妹节等大型节庆活动,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63亿元,比上年同比增长434.6%。

    “大节三六九,小节天天有”是对黔东南民族文化传统节日的真实写照。花样繁多的民族节日让黔东南州有了“百节之乡”的美誉,除了雷山苗年和西江鼓藏节,州政府又陆续主办了“从江侗族大歌节”、“榕江侗族萨玛节”、“台江苗族姊妹节”、“施秉杉木河漂流节”、“黎平鼓楼文化艺术节”、“镇远古城文化艺术节”等节日活动。据黔东南州民族研究所所长雷秀武介绍,如果以每个村寨为单位,全州有1000多个民族传统节日。另据黔东南州旅游局调查显示,到黔东南旅游观光的游客,70%的是被各种民族节日吸引来的。

    “这些节日都是纯民间性的,过去若干年由政府引导,其目的是为了通过这个平台让民族文化得到集中展示。”雷山县节日办主任杨昌洲告诉记者。近几年来,随着黔东南地区旅游观念的提高,“节日搭台、经济唱戏”成为拉动黔东南旅游业发展的助推器;把独特的民间节日作为民族风情资源来开发,也成为黔东南州实施“旅游兴州、旅游活州”战略部署的重点之一。

    “2012年的雷山几大节日期间,慕名而来的游客至少在50万人次以上,人数和旅游综合收入比去年翻番,“产生的效应和提升苗族文化的知名度、认知度及雷山的对外影响力上,在过去是无法比的。正因为如此,才有贵州第三届旅游发展大会在西江的召开,也才形成了雷山民族文化旅游的今天,成为体验中国苗俗的旅游目的地。不管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讲,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杨昌洲说,“由此形成的辐射效应可想而知。”

    【言】  发展与保护,“顾此失彼的选择题”?

    新时代背景下,由于受到市场经济观念的影响,苗族传统节日不再被视为一种单纯的精神文化活动,相反,它被看做推动民族经济发展的杠杆,这促使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由娱乐性向商业性的转化。而不可避免地,商业化下的民族节日是否会暴露弊端,也成为当下社会关注的话题之一。


    云南傣族泼水节历史悠久,然而,在商品大潮的冲击下,文化内涵也逐步开始异化。过去泼水节只是信奉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傣族和布朗族群众才过的宗教节日,现在许多不属于傣族、布朗族的民族也过上了泼水节,泼水节已演变成西双版纳近百万人口各民族群众共同度过的节日。与此同时,也许是看到了泼水节带来的经济效益,全国许多景区不约而同上演“泼水秀”,“山寨”导致文化生态“水土流失”,民族传统文化受到严峻挑战而面临濒危状况。

    在贵州,因一时的经济效益也出现了一些地区“拷贝”黔东南州“苗年”、“姊妹节”或是“爬坡节”的做法,但“拷贝者”并不深入了解该民族节日的本质文化内涵,只取其皮毛,文化涵义被抹去,留下的只是躯壳。与此同时,有些民族节日因照顾到游客的需要而在日期、流程或习俗上发生变化,导致传统节日文化韵味遭到侵蚀。

    对此,贵州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李辅敏教授告诉记者:“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实际上是少数民族长期以来形成的生存方式,是一种具有独特个性的群体生态和真实的集体记忆,特别是一年一度周期性重复的纪年性、祭祀性、纪念性、农事性、社交性节日活动,不仅使民族成员获得温习集体文化记忆的机会,而且可以强化民族的历史感,并从中获取现实意义,擅自改变只会使其自身的一些文化特征渐渐消失。”
    贵州师范学院区域旅游研究所吴亚平副教授在各地调研时发现, 由于缺乏科学的统筹规划,很多民族节日都以简单、趋同的形式进行,缺乏创新,缺少多元化,缺乏二次旅游吸引力,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对于游客来说,神秘感和新鲜感过后,还剩下什么?”吴亚平说。

    【策】  在开发与保护中找一个最佳切入点

    开发与利用民族文化应怎么把握好一个度,即在不破坏民族节日“本味”的基础上合理开发?政府应在民族节日开发中起到什么引导作用?又如何在引导和干预间找一个平衡点呢?

    杨昌洲认为,在民族节日文化开发中,采取政府引导的方式,其关健是在于保护、传承、挖掘和提升。在尊重历史和民族习俗的前提下,把绚丽多姿的一面展现给世人,让这种文化主动融入和影响这个世界,同时起到树立民族文化标杆的作用,在增强民族自信心的同时,为民族文化旅游带动一方经济社会的发展,让百姓从中受益才是最重要的。

    2011年,黔东南州委八届十一次全会讨论通过了《中共黔东南州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并专门出台了包括民族节日在内的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的相关意见,同时制定了相关保护措施。杨昌洲说:“政策的制定让政府在把握这个‘度’上更为灵活,尽量将民族旅游开发对民族文化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使旅游业得到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同时,黔东南州实施“百节”工程,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原则,举办全州民族民间节日,激活了全州的旅游产业。

     “我们通过开发,为的是让这个群体从中受益,真正知道保护传承民族文化的价值,他们才会自觉地传承和保护它,我们不能把保护和传承建立在空幻的想像之中,而不去重视民族文化消失的真正原因,把保护当成简单的说教。开发是为了利用,利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这些年来,雷山的实践已证明了这一点。”杨昌洲认为,政府引导不是干预,而是在民族文化保护和开发过程中寻找到一个最佳的切入点。

    【论】  发展不能模糊了民族的根和源

    李辅敏将民族节日传承与发展的问题归结于对待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与现代化的态度问题。

    他告诉记者:“对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问题,时下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路通了,文化没了’,担忧甚至恐惧‘原生态’文化消失,在享有‘文化千岛’之称的贵州这一点尤为突出。二是把文化历史进程中的优胜劣汰自然法则现象归罪为现代化的‘进村入户’,因而要求纯意义‘原汁原味’保护,甚至要求继续‘刀耕火种’,强调保护,忽视发展,甚至不要发展。”而这种现象难以照顾到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地区原住民的现实要求,也忽视了现代化进程中少数民族的基本权利。“不能你住高楼,还呼吁他们保留茅草房供你怀旧、回归自然,如是,这就是严重的伦理悖论了。但也不是急功近利,盲目开发,忽视从原生态文化中挖掘精神价值、人文价值和经济价值,忽视原生态文化与经济建设的有机结合,长此以往,我们就不知道从哪里来,就会模糊民族的根和源。”李辅敏说。

    李辅敏表示,对于原生态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要“采取一种宽容的态度,不要用悲剧式的眼光,只保护而不去提升。“有的商业化了,很正常、俗到雅,雅到俗,形成一个雅俗循环圈,才能生生不息。” 

    李辅敏建议,政府应在尊重文化发源地原住民发展的主体地位基础上,积极制定符合原生态文化发源地原住民实际的发展政策,同时提供符合原生态文化发源地原住民的公共产品,或是将有代表性的民族节日和有代表性的活动项目申请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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