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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淑琴还在位上:背后究竟有怎样的“保护伞”?

时间:2019-05-22 09:49:48  来源:中国出版传媒网  作者:观察员   字号:TT

 中国出版传媒网安庆5月21日讯(中国出版传媒网观察员) 题为《新光村副书记江淑琴“不作为、乱作为”被举报》的监督文章在中国出版传媒网等多家媒体发表后,引起热议。5月20日,中共党员、新光村章嘴生产队队长江昌祥看到这篇文章后向中国出版传媒网编辑部再次反映江淑琴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并请求中国出版传媒网编辑部转呈中共安徽省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安庆市委第一巡察组予以查处,或指定相关司法机构立案侦查。

  江淑琴通过贿选进入村委会已得到政府调查核实

  十一年前的2008年,江淑琴进入新光村村委会担任副书记和副主任,但是,江昌祥、王付祥、吴礼庭、吴增艮四位举报人联合签名认为:“江淑琴是通过贿选进入村委会的,她利用家属和亲戚为她拉票,向全村500多户村民每户送五星皖香烟2包,向选委会成员送精品皖酒2瓶、普皖香烟一条和100元电话费”。

  

  四人签名证明江淑琴贿选

  

  老峰镇人民政府处理意见证明贿选成立,但未依法处理

  这个贿选事实,后来也得到了安庆市老峰镇人民政府(2018)23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调查核实,老峰镇人民政府向江昌祥反馈说“针对你所反映第1、2项问题已于2018年3月15日核实予以了结并反馈于你”。

  究竟是怎样"了结"的?

  江昌祥说: "并不知道是怎样'了结'的,其实并没有了结,至今11年来江淑琴还在位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破坏选举罪】规定: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破坏选举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范围。“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情节是否“严重”,要结合贿赂数额的大小、贿赂人数的多少、对选举工作的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程度等具体情节来进行综合分析。
   中国出版传媒网法律专家认为,对贿选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五)项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江淑琴贿选行为波及全村500多户村民,首先应依法认定“当选无效”,其次应认定为“情节严重”,至少底线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但是,至今11年来江淑琴未得到任何处理,相反,却仍在位上且至今已11年。

  那么,为何至今11年来江淑琴还在位上?

  显然,江昌祥认为,江淑琴背后有“保护伞”。

  被举报"索要好处费、对换届选举《会议记录》造假"

  根据老峰镇人民政府回复江昌祥的(2018)23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记载“针对你所反映第1、2项问题已于2018年3月15日核实予以了结并反馈于你”。

  其中第2项是反映江淑琴向江昌祥索要好处费5000元人民币的问题。

  江昌祥告诉媒体说:“2015年10月,新光村村部大楼及厕所维修工程由我承包,江淑琴向我索要了好处费5000元人民币,但是,我至今也未收到退还的该款”。

  

  江昌祥告诉媒体说:“2018年10月19日,中共新光村党支部召开有40名党员参加的换届选举大会,当时《会议记录》上有40名参会党员联合签名。当时我是参会的40名党员之一。2018年10月24日,我复印该《会议记录》时,发现上述40名党员联合签名的原始《会议记录》已被调换,没有40名党员联合签名的字样(见复印的《会议记录》),故我认为复印的该《会议记录》是江淑琴等人造假的结果”。

  为什么要对换届选举《会议记录》造假?

  江昌祥向中国出版传媒网编辑部递交了胡孝廷同志的讲话录音光盘:“这是老峰镇主要领导指使的,姓名不方便透露(见录音记录)”。

  由此看来,江淑琴背后确实有“保护伞”。

  被举报"未获批准扩建房屋"

  江昌祥向中国出版传媒网编辑部反映: "江淑琴未获批准就扩建房屋",并现场拍摄了照片和视频为证。

  

  这张照片上扩建的房屋是否是江淑琴家的房屋?江淑琴是否存在未获批准而擅自扩建的行为?安庆市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局看到这篇文章后,应该管一管,并应依法处理。

  至今11年来,江淑琴还担任新光村副书记和副主任,但是,她在这个位子上举报不断, "我向上级机关举报江淑琴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都是事实,却至今3年来无任何处理结果,主要是因为江淑琴有'保护伞'",江昌祥无可奈何地对中国出版传媒网表达了他心中的愤怒与不平。

  江淑琴背后究竟有怎样“保护伞”?

  “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谆谆教诲就是各级纪委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指路明灯。

  中国出版传媒网法律专家认为,根据以上举报,如果查证属实,江淑琴应罪责难逃,纪委部门应首先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读者更关注的是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

  欲知江淑琴待查处的后续情况,欢迎继续观赏中国出版传媒网、中国创业家网下篇《呼应国策关注国运舆论监督万里行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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