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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出警帮助调解:物业不应干预法院受理的争议车位

时间:2022-01-11 09:37:36  来源:中国出版传媒网  作者:   字号:TT

   20221月11日早晨,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988弄绿地春申小区某业主向110报警称,其租赁地下车位已16年,开发商上海春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突然改变租赁性质,变为销售,并在其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租赁车位销售给他人,于是便产生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受理,正在走司法程序中。1月10日晚,小区物业突然关闭地下车位,不允许其车辆进出地下车库,遂产生报警。

 

110出警:不应扩大争端,造成社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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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4083警察出警现场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梅陇派出所064083出警警察现场打通了物业颜经理电话,认为究竟该车位应依约继续租赁,还是存在违规销售,人民法院正在走司法程序。在人民法院尚未有判决之前,物业不应干预法院受理的争议车位,应该保持原先进出自由状态,不应扩大争端,造成社区矛盾。

该业主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百九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之规定,开发商并未提供与该业主租赁16年后可以销售的合同证据,相反,对租赁给该业主16年的事实没有异议故从租赁给该业主16年的事实来看,双方长期租赁合同关系成立。开发商突然改变租赁性质,变为销售属于违约,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双方长期租赁合同关系继续有效,于法有据。

 

人防车位不可销售,只能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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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销售人防车位广告宣传内容

 

经查,涉案地下车库系人民防空工程设施。

那么,人防车位是否可以将其产权直接转为私有,也就是卖给私人?

该业主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之规定, 人防车位是占用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开发的停车位,本案开发商系国有企业,其停车位资产属于国有,将其产权直接转为私有,就是 “侵占人民防空工程行为,就是 改变了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效能行为,因此,将其产权直接转为私有属于违法,不能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 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也不能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条规定的 “ 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之宗旨因此,人防车位只能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关于转移人防车位产权的协议均不具有法律效力,人防车位只能租赁。

  因此,业主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条 “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作为人民防空工程的车位的必须有一定的限制,如发生战争时必须作为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这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立法本意

  因此,业主认为,业主于202110月从开发商张贴公告中知晓的,闵行区发改委于20201029日发出2020008号《住宅项目附属车库()租售价格备案意见书》,允许出售该人防车位给私人,不具有合法性。

 

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于法有据

该业主在调查中发现时值2005年的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沪房地资权2005336号规范性文件《关于办理结建民防工程房地产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人防车库()销售。

该业主认为,该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相悖,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之规定,请求人法院一并审查,并予以撤销,于法有据。

 

常规车位也不能只售不租分割销售

 

该业主认为,沪建房管联〔2017657号文件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商品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第四条 商品住房附属的地下车库(位)等设施,应当提供给本项目内的业主、租赁人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有未出售的车库(位)等附属设施,应当出租给本项目内的业主、租赁人使用,不得以只售不租等理由拒绝出租之规定,不能 只售不租。 这也与202171日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第三条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非住宅物业、配套建设的停车位等不得与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部分分割管理规定相融合, 因此,开发商分割销售也明显违背该若干意见之规定。

因此,该业主相信其诉请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感谢064083出警警察帮助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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