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金融监管部门表示,业者建议删除银行投资大陆不得超过净值15%,回归“银行法”转投资海内外资本额的40%上限,并且将资本额改为以净值计算,金融监管部门目前正研议中。
台当局“金管会主委”曾铭宗今天(2日)邀集金控董事长、总经理进行联系会议,并在会后进行说明。
依据现行规定,金控投资大陆不可以超过净值的10%、银行投资不可以超过净值的15%。
“金管会”表示,业者今天在会中建议,修正“两岸金融往来管理办法”,删除银行投资大陆地区,不可以超过净值的 15%,回归为“银行法”所规定,银行转投资为资本额的40%。
“金管会”表示,现在“立法院”正在审查服务贸易协议,也已经纳入“两岸金融往来管理办法”修正当中,服贸协议若通过即可松绑。
“金管会”说,银行投资大陆回归银行法后,设置陆分行的营运资金就不计入转投资范围内,据“金管会”统计,额度起码增加418亿元(新台币,下同)。
有业者进一步建议,再修正“银行法”将转投资的规定,从资本额的40%改由净值计算。
“金管会”表示,若改为净值计算,银行可以转投资的金额又增加更多,现在也正在研议当中。
外界关心,银行在大陆曝险的额度,不可以超过净值的1倍,并且净值以每季计算。“金管会”表示,这个涉及“两岸金融往来投资管理办法”修正,须要与其他部会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