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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知易行难 梦想如何照进现实

时间:2015-01-04 08:45:57    来源:     字号:TT

 新浪乐居滁州站讯(编辑 於学攀)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老年人口已过2亿,并仍以极快的速度增长。“银发浪潮”来袭,养老问题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随着这一意见的发布,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养老问题再一次被推向风口浪尖。


 

  “以房养老”概念解析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

  “以房养老”的表现方式

  “以房养老”在中国早已出现,老百姓通过各种方式自发地用自己的房子来养老。

  一、租房养老:老人把自己的某套房子拿去出租,用租金来养老,补贴养老金的不足;

  二、分享养老:租房养老的一种,把自己的一部门房子租出去;

  三、卖房养老:部分老人通过卖房,用卖房的钱补偿养老不足;

  四、缩房养老:它是卖房养老的一种,即售出大房,购入小房,利用差价补贴养老生活;

  五、子女养老:子女承担老人养老,房产由子女继承;

  六、托房养老:一些孤寡老人把自己的房产或宅基地托付给邻居,邻居来养老,在老人去世以后遗嘱把这个房产给邻居;

  七、反向抵押的养老保险:将房屋抵押给有资质的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每个月从该机构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去世后则用该住房归还贷款。

  “以房养老”困难重重

  2007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试推“以房养老”,几年来申请成功者寥寥无几。2011年深圳中信银行在全国推出“以房养老”的倒按揭贷款业务,一年中成交量为零。推行以房养老到底面临着哪些问题和障碍,银行和保险公司又有怎样的顾虑呢?

  首先对于“以房养老”金融产品推出的最大阻力来自于金融机构的犹豫,房价下跌的风险是他们最为担心的因素。目前承接“倒按揭”的业务尚不成熟,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中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关键因素难以预测。对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来说,正向按揭贷款的风险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减小的,而“倒按揭”恰恰相反,时间越长风险越大。如何确定“倒按揭”利率也是一大难题,贷款额少,老人不乐意;贷款期长,机构又可能吃亏。

  第二是“七十年房屋使用权”的顾虑:虽然2007 年出台的《物权法》已经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自动”并不意味着“无偿”。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如果续期费用太高,金融机构很可能会无利可图,甚至亏本。

  第三是观念上的障碍:中国人的传统是“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老人将自己的房产抵押出去而无法留给子女,这样的现实,国人恐怕一下子难以接受。在当前经济还不怎么发达、贫富差距还比较大的情况下,许多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也难以攒下一套房子, 到老了,却又不得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以贷款养老,这怎么都让人感觉银行似乎在“抢钱”。有评论者指出,“以房养老”折射出的是中低收入群体深深的无奈。

正解“以房养老”

  很多人表示由于舆论前段时间炒作中国养老金资金链缺口巨大,而现在推出“以房养老”是不是意味着政府将不管老年人的养老了呢?对此“以房养老”中国首个倡议人、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指出:“以房养老”所要解决的不是基本养老,是改善型养老,是为了让老人有一种更加从容的生活方式。“以房养老”并不像媒体或舆论炒作的那么大,并不意味着以后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个人的房子来养老。它是一种完全遵循自愿原则的并不面向大众的金融理财产品,它所适合的人群为中等富裕阶层的老年人尤其是一些没有子女的老年人。“以房养老”的基本原理是盘活老人的存量房产,使其由不动产变现为可以补贴晚年生活的“活钱”。 

  政府声音

  民政部日前首次通过其官网公开回应称,“以房养老”只是通过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养老服务的举措之一,而且是试点性举措,希望社会及媒体对国务院有关意见全面理解,勿以偏概全。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以房养老”在国外一些国家已有成熟的做法。这次国务院意见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开展这方面的试点,是积极慎重稳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国情、满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的养老保险产品,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方式,进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以需求为导向的养老服务模式。

  “以房养老”任重道远

  从国家和社会长远发展来看,“以房养老”是趋势,但就目前的中国而言,要实现“以房养老”,缓解养老压力,一方面需要人们“房子留给子女”的传统观念的改变;更重要的一方面,是需要充分建立和完善相关“以房养老”的法律、制度和规章,保障房屋价值评估、养老金额确定和领取、反按揭住房的处置和处理等的公平与公正,并将相关信息充分与完全地向社会和公众公开,避免银行等金融机构趁机“发养老财”,避免老人利益和权益受到侵害。

  “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在大多数中国人为了房子奋斗大半辈子之后,晚年生活能否依靠“以房养老”得到改善,倒按揭究竟是老有所依的福音,还是继续为高房价背后的暴利生态链一生埋单,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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