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居委处于最基层,大事小事都要忙,社区工作人员往往分身乏术,这种状况很快就要改变。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我省将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未经批准的工作事项,社区居委会有权拒绝。
今后,不在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范围内的工作,将全面退出社区。社区不再是“政府的腿”,各职能部门不仅要按照准入要求给社区落实必要的人员和经费,还要在准入期间接受社区评议。根据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新出台的《关于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的意见》,实施准入制后,凡属社区自治性的管理工作,由社区居委会自主管理;凡属有关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不得随意下达到社区居委会;凡未经批准的工作事项,社区居委会有权拒绝。
今后,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在内的准入单位与社区之间,将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凡依法且工作需长期进入社区,并在社区居委会设置机构的,准入单位将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办公经费或以购买服务方式给予资金补助。凡短期或临时进入社区的,由准入单位确定派出工作人员或根据工作量下拨工作经费交由社区承办,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工作者完成。
我省将推进包括就业、救助、养老、卫生计生、文体、安全等六大类社区服务,让社区更专业地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